山东推进地方金融改革 村镇银行达128家居全国之首
鲁网8月17日讯(记者 罗燕)山东以扩大普惠为主线,深入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开放。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今年6月末村镇银行达到128家,居全国首位。
城商行分支机构已实现县域全覆盖
截至目前,山东城商行分支机构已实现县域全覆盖,并全部设立服务小微企业的专门部门或专营机构;省内14家城商行资产总额达到1.26万亿元,是2012年的1.94倍。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建立健全以股权纽带关系为核心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服务县域经济和“支农支小”能力。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09家农商行挂牌开业(剩余1家也已批筹),比2012年末增加84家。
新型金融机构设立发展步伐较快,截至今年6月末村镇银行达到128家,居全国首位,比2012年末增加64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设立18家,比2012年末增加6家;法人保险机构增加到4家;新设立的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20.3亿元,今年上半年处置不良资产65.71亿元,同比增长184%。汽车金融公司开始运营,2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获批筹建、1家开业,民营银行筹建方案获得中国银监会原则同意。
今年6月末小额贷款公司423家
今年6月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423家,比2012年末增加127家,自2013年以来累计发放贷款超过3500亿元,90%以上的资金投向了“三农”和小微企业。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发〔2015〕43号文件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6月末,全省融资担保机构402家,担保余额超过1000亿元,注册资本和户均注册资本分别达到579.72亿元、1.44亿元,较2012年末分别增长21.47%、56.52%。
此外,山东率先在全省范围推开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截至今年6月末,山东已开业民间融资机构485家,其中,民间资本管理机构440家,注册资本248.89亿元,2013年以来累计投资超过900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45家。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全面启动
立足于为“三农”提供最直接、最基础的金融服务,我省于2014年向国务院上报了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获得国务院同意,山东成为全国唯一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试点省份。此后,通过完善扶持政策和监管制度、加强培训交流等措施,鼓励基层探索农村互助金融发展新模式和可行路径。
截至6月末,全省开展试点的县(市、区)达到73个,试点合作社160家,参与试点社员过万人,累计互助业务金额3308.8万元。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李永健介绍,在试点推广的基础上,力争到2017年底,初步建立与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运行规范、监管有力、成效明显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框架。
外资银行已达24家 外资保险公司23家
权益类和大宗商品类交易市场稳步发展。截至目前,山东(不含青岛)权益类交易场所和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分别达到17家、7家,分别较2012年末增加5家和7家,上半年实现交易额334.2亿元。
据介绍,山东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外资银行(含代表处)24家,外资保险公司(含分公司)23家,中德合资的寿险公司—德华安顾人寿保险公司开业运营;境外上市公司达到99家,累计实现融资超过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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