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 民办学校超1000所

2016-11-25 19:4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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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25日讯 (记者 鲁珊珊)近年来,潍坊市不断加大政策创新扶持力度,通过出台“社会力量投资、政府支持教师”、“自聘教师与公办教师同等社保待遇”和“允许投资合理性回报”等创新政策,大力吸引社会资金兴办基础教育,给教育事业注入了“新动能”。今天下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吹风会上了解到,目前,潍坊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培训机构)发展到1181所,在校生22.9万人,教职工2.34万人。

  记者了解到,潍坊民办基础教育蓬勃发展,涌现出昌乐二中等一批各具特色、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学校,品牌优势开始转化成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点。2016年,到潍坊参加民办高中升学考试的市外学生超过1.6万人,有1.3万多名市外学生在潍坊民办高中上学,不仅为全市经济注入活力,而且也为潍坊长远发展集聚了人力资源潜在优势。

  近年来,潍坊市政府先后专门出台《关于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意见》等3个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意见,从政策体制上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通过持续政策创新,在“分类管理、混合制发展、教师合理流动、奖励性回报、民办教师待遇、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办学风险防范机制”等政策方面实现重大创新,逐步形成了独具潍坊特色的“社会投资建校、政府支持师资、收费保障运转、部门协调监管、资产学校所有”的民办教育发展模式,走在全国全省前列,为社会力量办学提供了成功的典型案例。目前,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培训机构)发展到1181所,在校生22.9万人,教职工2.34万人。2016年,全市新建改扩建民办学校 15所,吸引社会资金达到30多亿元。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首批PPP项目名单中,潍坊市中小学建设项目是唯一的基础教育类项目,目前全市包括潍坊四中在内仅新建普通高中学校就融资超过30亿元。据统计,2007年以来,全市吸引社会资金已达到252亿元。

  潍坊市根据民办学校需要,由教育主管部门选派优秀校长和教师支持民办学校发展,解决了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关键问题。目前,全市有近9000名公办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潍坊市允许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从办学结余中,按不超过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奖励出资人;营利性学校参照《公司法》等规定执行。明确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地位。潍坊市将民办学校纳入统一管理与服务,在安全管理、教育教学、学生资助、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评选表彰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潍坊市积极推进民办学校自聘教师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目前,全市已有1328名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自聘教师办理了事业单位保险。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教育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土地划拨、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

  潍坊市率先在民办学校开展学校治理结构建设,建立起现代学校制度,全市73所民办中小学全部建立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相互支持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办、民办学校融合发展,发挥民办学校优势,通过集团化办学、共同体建设、办学联盟、管理输出、选派师资、委托管理等多种模式,带动提升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优质民办学校还与公办薄弱学校“结对子”,100所公办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形成了“民办反哺公办”的良好局面。

  另外,在民办学校发展过程中,潍坊市坚持底线管理、刚性约束,建立完善学校办学必须遵循的8个模块、38项 “底线”,确保学校保持公益性和正确的办学方向,杜绝损害教育公平、违背教育规律的问题发生。制定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与规定,成立民办学校设置与评审专家团队,严格落实“四独立一分离”要求,从源头上保证每一所民办学校设置规范。严格招生管理,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采用面谈加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实行阳光招生,招生信息全部公开。严格广告备案管理,民办学校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散发等各种形式发布招生广告,必须预先办理备案手续。严格年检制度。严格落实每年一次的民办学校年检制度,重点检查依法依规办学、办学章程、教学管理、教师待遇、校产管理及财务状况、学校安全等内容,确保学校依法依规、切实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办学。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