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探索开展安全生产驻点监管 监管“点对点”服务“面对面”
“可以销号了。”上周末,安全专家齐光远在其驻点的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进行了事故隐患整改现场复查,在确认润滑油加油泵站已按要求增加安全警示标识后,他给出了这样的意见。
上述场景来自全省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驻点监管工作,是山东为加强安全生产事中事后监管而探索开展的安全生产监管新形式。为集中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两年内,全省各市、县(市、区)应急局将对辖区“不放心”的、重点关注的企业实行“一对一”蹲守驻点式监管,其他企业则实行一个驻点监管工作组负责3-4家企业的流动驻点式监管形式,必要时名单还可动态调整。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是济南市市中区应急管理局确定的驻点监管对象之一,目前齐光远等两名专家在这里开展固定式驻点,另有两名区局科室工作人员展开片区流动驻守。自2月19日派驻以来,专家已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地毯式排查,累计为企业排查隐患90余条。
据介绍,安全隐患大排查之外,驻点监管更重要的任务是对企业进行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宣传培训、警示教育等方面的督导帮扶,指导企业更好落实主体责任。为此,驻点监管选派干部采取与派出单位工作脱钩的形式,不承担派出单位相关工作。“现在我们工作人员和专家的办公室就设在企业。”济南市市中区监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博远提到,以往每季度至少来企业执法检查一次,但现在每天都在企业,更能点对点了解安全隐患根源,监管与引导企业自律的结合也有了更实在的抓手。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奖金落实情况如何?”除了了解安全设备运转情况,聊城市应急管理局驻点监管工作组成员单金生还专门向企业提出了这个问题。“我们有个‘三味’‘四查’辨识法,满足要求的员工每人每次奖励100元。去年就收到87项有效事件隐患报告,全部进行了奖励。”企业安全主管杨振涛解释说,“三味”是糊味、焦味和异味,“四查”是高温、震动、缺油和异响,都是实践中总结出的适用于企业车间生产过程的安全辨识法。“实用性强、易借鉴,今后我们会在同行业推广!”工作组组长赵福刚表示,驻点监管既是服务企业的好机会,也是学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优秀管理经验的好机会。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要求,驻点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分类监管的原则,2月28日前,全省工信、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应急等12个系统已向包括化工园区和民爆、爆破作业、建筑施工、“两客一危”、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仓储、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派驻了人员,每个选定的管理对象派驻人员不少于2人,其他部门也正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实际陆续开展驻点监管。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已确定驻点企业、单位7029家,选派驻点人员69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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