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不合格商品,德州两家零售企业被行政处罚

2021-04-07 11:5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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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山财经47日讯(记者 徐文轩)6日,德州市临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2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临邑县2家零售企业因销售商品不合格被临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官网 

  据临邑市监处〔202139号公告显示,临邑县鑫鲁源百货厨具商场(以下简称“鑫鲁源百货”)因销售的多功能电热锅经过抽检标识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19-2008标准要求,为不合格商品。因此临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350元的行政处罚。 

  临邑市监处〔202143显示,临邑县城区新洋家电商行(以下简称“新洋家电”)销售的安全电热水龙头经过抽检标志和说明、结构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11-2008标准要求;快速电热水龙头经过抽检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11-2008标准要求。上述两件商品均为不合格商品。因此临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5元、罚款2640元的行政处罚 

  临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鑫鲁源百货、新洋家电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企查查显示,鑫鲁源百货成立于20138月,经营范围涉及百货、杂品、化妆品、五金、电料、卷烟、家电等;新洋家电成立于家电、厨卫及电子产品销售、安装、维修等。此两家企业均为零售业。 

  此外,鲁网·泰山财经记者梳理发现,20195月,鑫鲁源百货就曾因销售不能提供检验报告书的化妆品,被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并罚款1500元。 

责任编辑:吴奕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