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农商行被罚80万元 因违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等

2021-11-16 15:5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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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16日讯(记者 徐坤)因提供虚假统计报表,违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等,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远农商行)被处以罚款79万元,相关责任人也一同受到处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日前公示的烟银罚字[202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招远农商行主要违法类型包括:

  一、提供虚假的统计报表。

  二、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一)存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未备案;(二)存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超期备案。

  三、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一)存在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二)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的行为。

  四、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一)存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的行为。(二)存在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行为。

  针对以上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对招远农商行作出警告,并处79万元罚款。

  另外,烟银罚字[202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招远农商行相关负责人范涛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1.85万元。

责任编辑:徐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