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全国率先实施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

2021-09-07 09:58: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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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在全国率先实施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

  1.04亿财政涉企资金“回流”绿色发展

  记者 赵洪杰 刘兵

  张国栋 报道

  本报济南9月6日讯 今天,位于桓台县的山东德信皮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耿兆东,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正式递交了天然气锅炉替代煤粉锅炉的环评申请书,争取年内完成锅炉清洁能源全替代。

  “‘绿色门槛’制度倒逼我们主动加严节能环保标准,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绿色发展。”耿兆东说。

  2019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在全国率先推出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将节能、排污指标优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符合绿色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要求等7类情况的企业和项目,列入优先支持范围;将节能、排污指标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标准,或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等6类情况的企业和项目,列入不予支持范围。

  “按绿色发展相关性对企业差别化支持,为全省各级财政、业务主管部门划出‘硬杠杠’。”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处长杨士祥说,14个部门都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特别是《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将企业分为“绿、蓝、黄、黑”四个等级,为执行差异化财政支持政策提供了重要基准。

  2019年,德信皮业因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在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黄”,公司不仅要缴纳罚款,还被科技部门停发科技创新财政补助。“这让我们感到了环境违法的‘切肤之痛’。”耿兆东说,此后,公司投资600多万元新建污水处理站,并增加厌氧曝气生物滤池、污水在线监测等设施,实现污水全程无害化处理,环境信用评价恢复到“蓝”,去年,又享受到了160万元的科技创新财政补助。

  “绿色门槛”挡住财政资金流向节能环保不达标、损害生态环境的企业和项目。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有331户企业被列入不予财政支持范围,约1.04亿元资金实现“回流”分配。

  我省要求,财政涉企资金要严把关口、择优使用,形成“拳头”优势,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十强”产业。2019年以来,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资金分配中,“十强”产业立项650项,占全部项目的95%。

  让感受“模糊”的生态效益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经济效益,“绿色门槛”制度激励效应显著。省自然资源厅明确,各类财政涉企资金重点支持绿色矿山,激发了企业创建积极性,全省绿色矿山数量从2019年的73家增加到目前的280家。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李森认为,“绿色门槛”制度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其核心是通过经济手段引导激励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与行政手段相互补充、相互配合,降低生态环境损害,推动绿色发展。

责任编辑:冯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