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优化、两突出、三鼓励”,山东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上新”

2022-04-27 19:17:08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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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山财经4月27日讯(记者 吴奕萱)今天下午,山东省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斌介绍了省属企业改革发展中经营业绩考核的有关情况。鲁网·泰山财经记者了解到,为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4月份,省国资委修订了《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新办法推出了一些新举措,主要体现在“两优化、两突出、三鼓励”七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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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突出”

  新办法突出质量效益,考核指标进一步优化,反映企业质量效益的指标占全部得分的70%左右,个性化指标也针对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及防控经营风险中的“短板”,一企一策设定。

  突出创新驱动,提高重大技术攻关视同利润加回比例,对承担的国家、省重点研发计划,其研发费用分别按2倍、1.5倍加回。

  突出分类考核,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发展阶段、承担任务等特点,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及权重,对承担公益性业务的企业实施分类核算、分类考核。

 突出市场对标,引导企业以同行业优秀企业为标杆,让市场检验企业经营能力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

  此外,省国资委还会同有关部门修订了《关于对省属企业高质量双招双引考核的实施意见》,重点在增加奖励名额、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国家级人才和青年人才、完善企业内部双招双引奖惩机制等三个方面做了优化。

  “两优化、两突出、三鼓励”

  省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处长曾繁领介绍,省国资委自成立以来,一直把业绩考核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手段。新办法推出了一些新举措,主要体现在“两优化、两突出、三鼓励”七个方面。

  优化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考核是指挥棒,国资委考核什么,企业就会重视什么。新办法考核体系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以财务绩效评价为主的经营绩效考核,主要考核省属企业质量效益完成情况;一部分是以重大改革任务评价为主的改革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党的建设、三项制度改革、科技创新等重大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优化业绩考核内在动力机制。新办法根据企业考核目标增长情况实行分档管理、分档计分。其中,第一档要求目标增幅高于全省经济增幅,且增幅排在省属企业中位数以上,完成考核目标才能有条件进入A级;目标增幅低于中位数的为第二档,完成考核目标可进入B级;其他的为第三档,考核原则上最高为C级。

 突出质量效益考核导向。新办法进一步优化了考核指标,既包括体现省属企业效益规模的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也包括体现省属企业发展质量的净资产收益率和营业收入利润率。其中,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利润率3项为新考核指标。同时,为了引导省属企业提高人均劳动效率,将全员劳动生产率纳入考核范围,质量效益指标权重占到70%左右。

 突出创新驱动考核导向。新办法规定,研发支出实行分类视同利润加回,提高了重大技术攻关的视同比例。对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按研发费用2倍视同利润加回;对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项目或省重点研发计划的,按研发费用1.5倍视同利润加回;对其他研发费用,全额视同利润加回。同时,对企业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的,给予加分奖励。

  鼓励企业服务全省发展战略。新办法规定,企业聚焦“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在“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以及抢险应急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加分奖励。

  鼓励企业积极承担公益性业务。为鼓励省属企业积极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粮食储备、煤炭储备、调水应急工程等公益性业务,新办法对商业类企业中公益性业务实行分类核算、分类考核,对因承担公益性业务导致的实际收益较市场收益减少的部分,视同实现利润予以加回。

  鼓励企业开展对标考核。为鼓励企业对标先进、誓争一流,新办法鼓励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管理规范的商业类企业,开展对标考核。以同行业先进企业为标杆组,既考核企业所处的行业位次,又考核行业位次变化情况。行业排名靠前或提升较大的,考核结果就好,反之,行业排名靠后或位次下滑的,考核结果就差。

  

责任编辑:李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