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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农发行因担保借款近2000万被强制执行 市县两级分行无可供执行财产

2017-12-29 14:1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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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图片来源于网络)
    鲁网12月29日讯(记者 徐坤)鲁网5月26日以《山东农发行两支行曾为企业借款提供担保背上连带还款责任》为题,报道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临邑县支行、武城县支行为当地企业借款提供担保被依法判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事实。

  鲁网记者近日获悉,上述临邑县农发行案件,在经过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临邑县农发行和德州市农发行两级分行的强制执行下,只查封到了30余万元的存款。

  该案最早源于临邑恒昌啤酒麦芽有限公司与许某的一笔1960万元的借款,临邑县农发行为其提供担保,法院判决临邑县农发行对恒昌啤酒麦芽所欠许某债务1960万元本金及利息范围内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本案经德州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临邑县农发行上诉到山东省高院,省高院维持了德州市中院的判决。

  案件当事人许某告诉记者,判决生效后,她随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2016年12月29日立案执行后,于2017年7月24日向德州市中院申请,将案件委托予沧州市中院执行。8月22日,沧州中院下达执行裁定书,冻结被执行人临邑县农发行2400万元存款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许某以临邑县支行系德州市农发行的分支机构,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追加第三人德州市农发行为被执行人。并申请对第三人的财产予以保全。

  许某告诉记者:“虽然对德州市农发行市、县两级分行进行了强制执行,但共查封金额仅为30多万元,其他没有什么可查封的资金。”

  她表示,下一步,将向法院申请对德州市农发行的上级单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进行强制执行。

  12月28日,针对德州市农发行两级分行被强制执行的情况,记者向德州市农发行办公室一负责人了解情况,该负责人表示:“这个事我不大了解情况,具体需要和相关负责人沟通后给记者回复。”

  12月29日上午,上述负责人向记者回复称:“昨天给领导汇报此事,目前到年底都在忙,节后找个时间说明此案件情况。”

责任编辑:魏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