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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变更股权 沂源农商行被罚100万元

2018-08-10 15:3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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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来自网络 

  鲁网810日讯(记者 王琦崴)近日,记者通过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下称“山东银监局”)信息公示系统了解到,山东沂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沂源农商行”)因违规操作,被中国银监会淄博监管分局(下称“淄博银监分局”)处以罚款100万元。 

  山东银监局公告显示,沂源农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经批准变更股本总额5%以上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淄博银监分局对其做出罚款100万元的决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沂源农商行的负责人为宋新伟,成立日期为19891225。其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银行卡业务(借记卡)。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