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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要加快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

2019-08-23 10:06:00 来源:金融时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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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对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提出多项要求,其中一项是“加大对外开放,加紧落实一系列重大开放举措”。进入下半年,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在7月20日对外宣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在深入研究评估的基础上推出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为有效应对国际经贸摩擦持续演化、国际形势不确定性加大的不利影响,中国将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对于金融业而言,其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是在深化金融改革的同时,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中国金融和经济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

  上半年,金融系统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我国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成效显著,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迈出更大步伐。但是,我们不能满足于已有成绩,而应当以更积极的姿态、更包容的胸怀、更有力的措施,加快金融业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进程。其实,新时代金融业对外开放就是全方位和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对此,党中央和国务院已经作出决策部署。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金融系统要凝心聚力做好自己的事情,将中央关于推动金融全方位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方针要求切实贯彻到位。

  自去年以来,美国在“美国优先”“零和博弈”思维下,单方面挑起中美经贸摩擦,在一年多的时间内数次出尔反尔,公然违背中美两国领导人已经达成的共识及美方自己在双方经贸谈判桌上作出的承诺,现在又将中国列为“汇率操纵国”。国际上经贸摩擦加深,必将加大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体汇率波动,引发国际金融市场动荡,阻碍国际贸易和全球经济复苏。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我们更要冷静对待、审慎决策,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地推进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战略方针。因此,毫不夸张地说,加快金融业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这是我们积极应对国际经贸摩擦演化和国际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加大的客观需要和正确方针,必须百折不挠地执行下去。

  新形势下,加快金融业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对外开放时间表,积极稳妥地落实好金融监管部门的对外开放政策措施。金融委提出的“对外开放11条”,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各个子行业扩大开放的措施,无疑成为下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关于允许外资机构在华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时,可以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所有种类债券评级,人民银行、证监会将进一步推动评级领域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外资评级机构的业务范围,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全部类别信用评级业务,提升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促进中国金融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允许外资机构获得银行间债券市场A类主承销牌照,此举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外资机构服务国内实体经济的手段,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助于为境内企业发债融资引入更多的境外投资需求,从而为实体经济融通资金、降低成本提供助益,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央行已会同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于2019年5月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期即将发布实施。《通知》解决了同一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不同渠道投资的债券过户、资金划转和重复备案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境外投资者入市投资的便利性,体现了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的要求。

  关于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开放措施,给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带来新机遇。引进在财富管理等方面具有专长的外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银行理财子公司,有利于引进国际上资产管理行业先进成熟的投资理念、经营策略、激励机制和合规风控体系,丰富理财、资管产品的供给,形成差异化、特色化的产品体系。通过对外开放,能够提高理财子公司从业人员的投研水平。借鉴国外成熟的风控体系,有助于我国理财子公司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的风控体系。

  8月2日,央行召开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部署了下半年8项重点工作任务,其中包括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继续放宽市场准入,稳步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推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此前,外汇局召开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明确了下半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之一是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这给国际国内各方带来期待。

  为落实全方位、高水平金融开放政策要求,下半年及今后一段时间,金融监管当局需要推进3项重点工作:一是继续放宽市场准入。包括落实直接投资领域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QFII/RQFII),放宽外资机构进入债券市场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的门槛。二是稳步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统筹考虑经济发展阶段、金融市场状况、金融稳定性等要求,统筹交易环节和汇兑环节,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重点,有序推动不可兑换项目的开放,提高可兑换项目的便利化水平。三是推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一方面要积极稳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提升境外主体持有和使用人民币的信心;另一方面要做好开放中的风险防范,确保人民币国际化行稳致远。

  深化改革与对外开放,如同经济金融列车既稳又快行驶的“双轨”,必须始终保持“平行”“协调”“配合”。加快我国金融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必须同步推动金融改革进程,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金融制度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有机配合金融扩大开放进程,使两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形成金融改革开放整体推进的历史新格局,源源不断地释放改革开放红利,促进金融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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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雅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