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未认定博汇纸业重大信披违法 或缓解退市风险

2014-12-29 13:44:00 来源:中国证券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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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汇纸业信息披露违规案件落定。公司12月26日晚间公告,山东证监局已对案件调查、审理终结,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最终认定公司存在的违法事实包括三项,分别为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未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和201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前两者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第三条则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行为。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终被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此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已给予相关责任方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表示接受处罚并且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就公司被立案调查可能带来的退市风险及暂停上市风险,博汇纸业此前已发布提示公告。根据上交所最新退市规定,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三十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后公司股票停牌,上交所将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记者查阅相关规则,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是指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以下严重后果:(1)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2)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中国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但从山东证监局最终结论意见来看,公司并未被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这可能有助于公司避免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责任编辑:宋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