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将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中国重汽时隔5年重回“省属”企业队伍

2019-09-30 10:4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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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30日讯(记者 王雅茜)今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000951.SZ)发布公告,济南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重汽集团45%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山东重工;山东国投将其持有的重汽集团20%股权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委托给山东重工行使。本次无偿划转和本次股权委托后,山东重工通过重汽集团取得并控制公司64.55%股份权益,中国重汽实控人由济南市国资委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时隔5年,中国重汽重新回到“省属”企业队伍。

   

  实控人将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本次收购前,中国重汽的股权结构 

  公告显示,2019年9月25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济南市国资委”)与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重工”)签署《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济南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重汽集团”)45%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山东重工。 

  

  四天后,山东重工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国资委”)出具的《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45%国有产权有关事宜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字[2019]44号),山东省国资委批准本次无偿划转。 

  2019年9月27日,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国投”)与山东重工签署《国有股权授权行使并一致行动协议》,山东国投将其持有的重汽集团20%股权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委托给山东重工行使。 

  此次无偿划转和此次股权委托后,山东重工将直接持有重汽集团45%的股权,并实际控制及支配重汽集团65%的股权表决权,即山东重工通过重汽集团取得并控制中国重汽64.55%股份权益,构成对中国重汽的间接收购。 

  根据公告,本次收购前,济南市国资委持有重汽集团80%的股权,重汽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中国重汽64.5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重汽的控股股东不变,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济南市国资委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最终受益人为山东省政府。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收购完成后济南市国资委还持有中国重汽35%的股权。 

   

  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重汽的股权结构 

  重回“省属”企业队伍 

  中国重汽集团前身是济南汽车制造总厂,始建于1956年,曾是中国重型汽车工业的摇篮,目前已成为中国最大的重型汽车生产基地。 

  记者搜集资料了解到,2000年7月,国务院第74次总理办公会决定对重汽进行战略性重组,将原中国重汽集团正式一分为三,重汽的核心和主体部门下放到山东,保留“中国重汽”称号。2001年1月18日,中国重汽在济南正式宣告成立,隶属山东省国资委,成为山东省管企业。 

  2014年,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山东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及享有的权益80%无偿划转给济南市人民政府,20%无偿划转给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时隔5年,中国重汽“兜兜转转”又重新回到“省属”企业队伍。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重工集团成立于2009年6月,由潍柴控股集团、山推股份、山重建机等7家子公司组成,法定代表人谭旭光,注册资本3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和企业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内燃机及其配套产品、工程机械及其他机械设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动产租赁。 

  2018年9月1日,山东重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谭旭光兼任中国重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一年多来,谭旭光推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创新发展举措,推动山东重工集团和中国重汽集团在业务协同、文化融合等各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可以说此次山东重工和中国重汽的重组,开创了山东先整合后重组的独特模式。 

责任编辑:赵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