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优健康险:赔本也要赚吆喝
导报讯(记者段海涛) 4日,保监会在其官网公布了同意中国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保险 3家公司产品使用相应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下称“税优健康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批复,至此,我国已有 10多家保险公司获批开展税优健康险业务,市场争夺渐趋激烈。
据了解,此次获批的产品具体包括“国寿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2016版)”和“国寿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B款(2016版)”,“平安税优保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款”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B款”。
所谓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险,即能够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健康保险。根据《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购买该类产品后,投保人可以享受每年 2400元(每月200元)予以税前扣除的福利,相当于每月的个税起征点从 3500元提高至 3700元。
此外,与一般商业健康险相比,税优健康险增加了可带病投保并保证续保等优惠政策,即税优健康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等原因拒保,并保证续保,可以说税优健康险是针对纳税人的国家政策福利。同时,税优健康险在理赔时不设免赔额,报销比例高(可至少报销自付费用的 90 %)。如果税优健康险一年的简单赔付率低于 80%,保险公司将会把简单赔付率与 80%的差额部分返还至被保险人个人账户。
因此,作为一项政策性产品,税优健康险不设免赔、带病投保并保证续保等优点恰恰是对保险公司的考验,这些都会增加保险公司的理赔概率,使得保险公司很难获取盈利空间。
不过,这并没有打消保险公司进入这个市场的热情。此前,保监会一共分两批准许 12家保险公司经营税优健康险,人保健康、阳光人寿、泰康养老、太平人寿也各有两款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险产品和费率获批,并相继完成了首笔交易。
实际上,保险公司之所以冒着亏损的风险积极参与税优健康险,是希望通过以该业务为切入点找到更多与单位开展多方面合作的空间。通过承保税优型健康险,险企不仅可以和很多单位建立业务联系,同时还可以获得投保人的详细信息,对险企建设数据库,以及对客户进行二次开发等工作都很有利。此外,税优健康险的实施会对险企的商业健康险市场竞争格局产生影响,拥有税优健康险经营资格的险企将更具优势。
据了解,目前,税优健康险已经在 31个城市开展试点,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4个直辖市以及青岛等其他 27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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