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金正大董事长万连步:加快盐碱地改良,保障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020-05-24 16:2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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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24日讯 由于土地过度使用和不合理利用,我国土壤退化、酸化、盐渍化和荒漠化问题日趋严重,不仅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社会和工业化发展,而且对国家粮食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近些年来,各地发生土壤次生盐渍化,低地平原地区已经出现春季返盐的现象,我国西北部地区许多地方由于干旱加之过度放牧,植被减少,土壤沙漠化和盐渍化正在增加。土壤盐碱化导致耕地不足,农业生产力下降,严重影响了我国粮食的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林业局发布的《中国荒漠化公报》,中国的荒漠化土地面积为261.16万平方公里,其中盐碱地17.79 万平方公里,我国盐碱地每年造成经济损失达到30亿元。与此同时,我国有1亿公顷盐碱地未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耕地占用面积增加,使我国本就紧张的耕地资源面临更大挑战。因此,通过开发盐碱土来拓展耕地面积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有利于确保“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全面落地,而且将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因此盐碱地的开发利用以及土壤盐渍化防治,对我国粮食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盐碱地改良存在的问题

  (一)盐碱地开发利用效率低。据农业第二次全国普查资料统计,我国的盐渍土面积为5.2亿亩(不包括滨海滩涂,其中盐土2.4亿亩,碱性土壤1299.91万亩,盐碱土2.7亿亩)。在5.2亿亩盐渍土中,已恢复种植面积为8652.58万亩。据统计,中国仍有约2.6亿亩潜在的盐渍化土壤,如果没有适当有效的利用这类盐碱地,不仅会加剧土壤的退化,而且可能会次生盐渍化。目前中国的盐碱化土壤约为14.8亿亩,占世界盐碱地面积的10%左右,与我国的18亿耕地红线面积相近。我国的西北、华北和东北地区,盐碱地的分布范围广、面积大、土地利用率低,不仅影响了当地的粮食产量,还加重了人口增长和粮食供给之间的不平衡性,造成严重的生态问题和社会问题。目前我国土地与人口、粮食的矛盾日益突出,土地资源不足和人口压力决定了坚守18 亿亩耕地红线对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目标,必须提高盐碱地的利用效率。

  (二)对盐碱地改良重视程度不一。我国农业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主要依赖于“淡水”和“淡土”环境,盐碱环境是我国传统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当前,我国在盐碱地改良、盐碱地资源、咸水、微咸水的改良利用上仍然存在盲目性,对如何充分利用这些条件进行改良认识严重不足。对盐碱地的改良利用没有形成高度重视,在许多地方,盐碱地的改良还没有作为一项重点任务,也没有科学统一的规划。我国盐碱地的无序开发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在盐碱地的改良中存在多种投资和多头管理的现象,再加上政府和社会对盐碱地的开发和保护的宣传不足,许多地方政府、农业技术人员、种植户等看不到盐碱地的利用价值,重改良轻利用。

  (三)盐碱地改良投入资金不足。无论使用生物、工程还是化学措施进行改良,盐碱地的开发和管理都需要大量的财政支持,盐碱地治理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或当地政府,中央财政资金以项目为基础进行投资,通常被推广为绿化、农业等大型项目中的附带项目,各地区盐碱地治理的资金不连续,可持续利用也就难以坚持下去。目前我国农民经营规模小,全国有2.07亿农户,规模农户有0.04亿户,仅占2%,农民的收入也比较低,对土地投入资金的能力也是有限的,由于家庭联产承包和三权分置政策的实施,农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农民对盐碱地资金投入意愿低,因此盐碱地开发主要依靠政府资金,单一的资金来源也增加了政府财政的压力。目前,我国农民受教育水平较低,接受新技术能力弱,为了提高农民的素质,还需要进行资本投资,以完善教育体系和基础设施。

  (四)盐碱地改良技术推广难度大。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对盐碱地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在沿海地区和东北地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国盐碱地的形成原因复杂多变,盐碱地类型呈现多样化,因而在盐碱地治理的技术推广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工程技术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具有破坏性,生物技术和物理技术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对重度盐碱地的改良技术还不够成熟。第三次农业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专业性的农民合作社有90.5万个,农业生产经营单位204.4万个,同时我国还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和“千县千社”振兴计划,因此我国有着良好的农业推广服务和政策。但是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中仍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首先农民受教育程度不足,对新技术接受能力较弱,不能满足农业科技推广的需要;其次,盐碱地改良技术推广的人才少,人才结构不完善,人才队伍的年龄结构也不合理等,因此盐碱开发技术推广难度较大。

  二、关于加快盐碱地改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建议

  (一)加强盐碱地治理政策保障。

  在政策方面,完善土地保护管理的法律、规定,加强对盐碱地管理;政府加强盐碱地治理的引导,自然资源、农林水利等部门加强合作,统筹规划,有序开发,同时加强盐碱地治理的体制保障,引导社会有效利用盐碱地,减少盐碱地改良的盲目性;加强科技投资,降低盐碱地治理的成本,设立盐碱地治理的专项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市场化开发盐碱化未利用地。积极引导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参与盐碱化未利用地开发,使其投资于土地开发,受益于土地开发。用足用活土地政策,探索建立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易地交易机制,盘活盐碱化未利用地资源,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并为盐碱地改良项目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补充,形成良性循环发展格局,实现盐碱地改良占补平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双目标。

  (二)推动盐碱地改良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针对我国盐碱地区域分布特征,成立区域联合研究平台与改良应用工程中心,加强盐碱地改良机理共性问题研究,共享科研资源;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科技研发投入,构建以科技创新和装备制造主体利益为纽带,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产业联盟,形成以技术开发、装备制造、工程施工、技术服务四大产业为支撑的盐碱地治理技术模式,构建基于“互联网+”的盐碱地治理与高效利用服务体系,建立盐碱地治理的标准体系,形成全产业链的盐碱地治理技术服务能力。

  (三)加快黄三角农高区建设,打造盐碱地综合利用样板。山东省在盐碱地改良、利用等方面具有多年的研究和开发经验。2015年国务院批准在山东省东营市成立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打造盐碱地综合利用样板,是东营黄三角农高区的一个重要课题和使命。建议国家继续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加大对东营黄三角农高区在盐碱地综合利用上的支持力度,推动东营黄三角农高区在盐碱地综合治理、土地经营管理新机制探索和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系统集成,通过降盐培肥、分级利用等多种方式提升中低产田产值,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盐碱地综合利用创新模式,进而辐射、带动全国盐碱地改良,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提供保障和支撑。(通讯员 王文举)

责任编辑:杨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