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钢6家单位获评山东省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级B级
鲁网11月26日讯 11月23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山东省2020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A级、B级及引领性企业名单》,山钢集团所属的山东钢铁集团日照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山东鲁碧建材有限公司钢城分公司被评为A 级企业,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被评为B级企业。
据了解,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这次2020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和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经审核全省认定A级企业43家、B级企业177家、绩效引领性企业65家。值得一提的是,山东钢铁集团日照公司被评为全省长流程联合钢铁行业唯一一家A级企业,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焦化厂是全省焦化行业唯一一家A级企业。
据介绍,生态环境部自2019年开始组织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根据环保绩效评级实施差异化管理,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限停产,督促重点行业企业积极对标,提升企业环保治理水平。
近年来,山钢集团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坚持做绿色发展的践行者、推动者、引领者。加强顶层设计,编制实施《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0年)》和《钢铁超低排放治理实施计划》,确定“在省内率先实现钢铁超低排放,建成绿色低碳环保生态园林工厂,打造国内先进绿色钢铁强企,引领山东省钢铁企业绿色发展”的目标,以“保钢铁、保环保、保效益”的投资原则,持续加大投入,全力推进环保深度治理和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在一届二次职代会和2020年会上提出“山钢股份日照公司力争在省内率先实现环保绩效评级达A,莱芜分公司型钢区域力争达B”的环保绩效评级提升目标。山钢股份公司把环保绩效评级提升作为年度三大攻坚克难重点任务之一。
山钢集团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坚持高层推动,层层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钢铁超低排放项目“清单制”管理,建立项目绿色通道,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项目实施,按计划全面完成钢铁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环保绩效评级提升任务目标,环境质量显著提升,顺利通过第三方监测评估和省市环保部门审查,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了强力保障,同时进一步提高了集团公司社会形象,充分发挥省属国企绿色发展示范作用。(通讯员:李栋 赵玉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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