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职人员恶意拖欠农信社贷款将严肃处理

2015-07-29 09:04:00 来源:中青在线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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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将对恶意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公职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发布会同时提出,山东将于2016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农村信用社银行化改革的工作目标,其中,向各类民间资本敞开大门成为改革重点。

  据介绍,本次改革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深化产权改革,建立以股份制为主导的产权制度;深化组织形式改革,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完善法人治理,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运行机制。

  山东省农信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张建民介绍,“改制不改姓,改名不改向”是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他同时表示,此项改革必须依靠各类民间资本的广泛参与。

  数据表明,截至今年6月末,山东已组建的53家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427.73亿元,民间资本占比达96.54%;民营企业法人股东2784户,金额229.82亿元,占53家农村商业银行总股本的53.73%。

  为确保全面完成改革目标,山东出台七大举措助力改革。其中一条规定,对公职人员拖欠的贷款,有还款能力的,要督促其限期归还;不具备全额还款能力的,要定期还息;还息有困难的,要签订详细的还款协议;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刘东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