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减税降费 今年为企业减负500亿元
鲁网5月18日讯 (记者 鲁珊珊)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宋文旭介绍,2016年,通过减税降费为企业减轻成本负担500亿元左右。到2018年年底,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零收费”,用电成本累计降低300亿元。
当前经济下行的压力仍然较大。很多企业反映成本高,税费负担重。为此,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8条政策措施,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支出成本。
宋文旭介绍,在减轻税收负担方面,主要包括两项大的政策:一是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这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近年来最大的减税举措。这项工作已经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双扩”:一是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二是将企业新增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对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通过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确保兑现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郑重承诺。二是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中央专门针对小微企业出台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包括:在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最大限度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在减轻企业收费负担方面,既有国家统一出台的“规定动作”,山东也加大政策对接力度、创新力度,深挖潜力、主动加压,推出一批具有山东特色的“自选动作”,以最大限度地形成政策合力、发挥叠加效应。全国统一的“普惠制”政策包括:对国内植物检疫费等18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大大扩大了政策受益面;2017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条件也放宽了不少。
此外,山东自主出台的减免收费政策包括:对国家规定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确规定一律按标准下限执行;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统一下调了征收标准,改按规定标准的80%征收。同时,提出了近期约束性目标,到2018年底,省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零收费”。通过全面减费降负,努力使山东成为全国收费项目最少、收费负担最轻的省份之一,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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