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处罚两企业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行为

2016-06-17 08:14:00 来源:新华社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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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环保厅16日通报,菏泽市和日照市的两家企业因环境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分别被处1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据山东省环保厅介绍,近期菏泽于楼断面氨氮超标,山东省监控中心将这一断面与周边重点污染源关联分析,发现断面主要纳污企业为巨野县三达水务公司,但这家公司氨氮自动监测数据偏低。 

  5月16日,监控中心对公司进行独立调查,在排除设备造假以后,对通过采样管路进样和绕开采样管路进样两组数据进行比较,发现两者不一致,初步判定采样系统存在问题。经过前后6个多小时的详细排查最终发现采样管路被人为引入封闭的生物指示池,采集指示池内被稀释的水样。经调查问询,三达水务公司承认私接暗管,干扰采样,对监测数据造假。 

  5月24日,山东省监控中心通过污染源动态管控系统,发现日照城市排水公司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斜率由1修改为0.5,超出正常范围,自动系统报警,初步判定企业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随后山东省监控中心对这家企业开展独立调查,第一时间进入自动监测站房、控制自动监测设备、固定参数修改证据、检查运营维护记录。经现场询问,企业承认擅自修改了设备参数,对造假行为供认不讳。 

  对这两起数据造假案件,山东环保调查人员固定好证据后,通知山东省公安厅,公安厅责成菏泽市、日照市公安局调查处理。两地环保部门分别对两家企业处以10万元罚款,公安机关对菏泽企业案件实施者生产主任田某行政拘留15天,对日照企业运行班长杨某行政拘留10天。(完)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