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消协上半年受理消费投诉3521件,这些领域请注意…

2021-08-06 17:3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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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山财经8月6日讯(记者 韩黟瞳)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今天发布2021年上半年全省消协组织消费投诉情况。2021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521件,解决3227件,投诉解决率91.6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6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2件。2021年上半年,各级消协组织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近882余人次。

  假期餐饮住宿纠纷较为突出

  上半年,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餐饮服务投诉108件,涉及质量33件、价格14件、合同12件;住宿服务投诉86件,涉及质量10件、价格12件、合同10件。

  餐饮投诉主要反映部分餐饮经营者假期服务质量下降、服务态度恶劣、包房设最低消费、充值消费拒不退还余额、优惠承诺不履行、商家拒开发票等问题;住宿投诉主要反映问题:包括网络订房成功到店后却被告知房间已满,或成功定房到店被告知房价上涨需补全差价,否则不能入住、提前离开商家不予退费、房间环境差、工作人员态度差、房间物品弄脏后赔付价格过高等问题。

  

  健身、美容等预付消费侵害消费群体多

  商家不遵守约定、跑路等现象增加。今年以来,预付式消费投诉增加,且涉及行业广、解决难度大、受侵害消费群体多。其中,线上预付式消费投诉反映问题主要是消费者预付充值资金得不到保障、消费券设置期限,过期不予退费或延期等。线下投诉主要涉及美容美发、健身、保健、教育培训、餐饮等行业,主要有商家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要求退卡遭拒绝;商家关门、歇业、易主,消费者退卡却被拉黑;商家设定“霸王条款”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等。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推广执行合同示范文本。2020年9月山东省消协联合有关行业协会制定了《山东省洗染行业预付式消费示范文本》《山东省婚庆行业预付式消费示范文本》《山东省校外培训机构预付式消费示范文本》等合同示范文本,明确了预付卡消费履约期限、使用范围、商家详细地址、履约保证责任的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汽车及家用轿车投诉多、售后服务维权难

  上半年,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174件,其中汽车及零部件投诉90件。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经销商在销售时隐瞒汽车真实情况,如剐蹭、喷漆、漆皮等问题。二是汽车本身质量有问题。如使用仅一月就出现电瓶没电、提车3个月就出现自动熄火等。三是汽车维修服务质量较差。如维修技术不过硬,维修态度马虎,在维修、维护过程中导致汽车损坏,多次送修仍不能排除故障等。四是擅自使用质次价廉的汽车配件。如在修车过程中私自使用假冒零配件换走车辆的无故障优质配件;未按约定使用原厂配件,而以伪劣配件替代等问题。

  教育培训机构投诉量大解决难

  上半年,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106件,其中涉及质量10件、合同33件、售后服务19件。反映出的突出问题主要有:部分培训机构跑路、因疫情原因不能上课,但又不予退费、改变培训地点消费者多跑远路等。从投诉来看,特别是一些大学生参加的考研和艺术类培训,大多是同学间推荐,但不是正规的培训机构,也未签订正式的培训合同或协议,很多通过网上交了费,后期产生消费纠纷处理起来非常困难。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参加教育培训要应核实培训机构的主体资格,并签订培训合同或者协议,不要轻信广告宣传。

  家庭装修投诉量大处理难度大

  上半年,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房屋装修服务投诉50件。从投诉情况来看,主要存在商家预收款后跑路、承诺优惠缩水、装修合同故意模糊责任、装修质量差、预订定制商品“偷梁换柱”、售后服务不到位、倒计时式饥饿促销等问题。家庭装修投诉涉及金额大、周期长、项目多、处理难度大,尤其是装修项目多、服务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支出较大,消费者对商家的促销优惠行为真假难辨,匆忙签订了协议,后期产生消费纠纷处理起来非常困难。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消费时要冷静、理性,因“需”消费,量力而出。在参加优惠活动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活动时间、活动范围、活动规则、限制条件等,有不理解或不明白的条款,及时与商家沟通确认,并在签订合同时用文字明确标注。参加活动过程中,要注意留存规则说明、促销截图、沟通记录、交易凭证等证据,以利后续维权。

  网络消费投诉有增无减

  近几年,电商行业快速发展,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消费陷阱和消费纠纷。从我省消协组织受理投诉分析,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售假问题,如一些电商频频曝出售假问题。二是质量问题,如部分质量不达标、有瑕疵的产品通过电商渠道流入消费者手中。三是商品售后服务难以保障,如消费者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时,商家、厂家、网络(媒体)平台之间互相推诿,不兑现广告宣传的承诺,不履行售后“三包”责任,退换货责任难落实等。四是消费者所购商品与实物不符。五是经营者不履行“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除注意索要购买发票或收据,还应对网上商家的宣传、活动、聊天记录、订单详情等以截屏等方式保留好证据,以防在购买商品后,商家私自取消订单、更改活动规则、承诺的与交付的商品不符等情况提供投诉证据。要注意通过正规电商渠道进行网络购物,不要随意听信好友发来的链接或图片等信息,要采用标准的购物流程进行网购,不要将购物款转给个人。同时,注意在网购时电脑等设备中安装安全可信的安全杀毒软件,避免遭遇到虚假购物网站的攻击。

责任编辑:于雅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