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4条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获全国推广
鲁网·泰山财经10月11日讯(记者 冯明月)近日,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发布关于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共72条,来自青岛、成都、常州、温州、台州、泉州、佛山、江阴等八个地方。其中青岛市14条典型做法获得全国推广,入选数量位居前列。
8个城市,72条典型做法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年多来,各地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落实《意见》为抓手,结合本地民营经济特点和实际,聚焦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有含金量的政策和举措,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
此次推广的典型做法共72条,来自青岛、成都、常州、温州、台州、泉州、佛山、江阴等八个地方。这些典型做法,都是地方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民营企业在改革创新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推出的创新性举措,已经在工作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这72条典型做法基本涵盖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个重点领域,包括完善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服务、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优化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加强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组织保障等七个大的方面。
青岛14条典型做法获推广
鲁网·泰山财经记者了解到,本次青岛共14条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入选,获得推广。据悉,为了更好地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今年9月,青岛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青岛市“十四五”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情况,这是国内首个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市级专项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青岛市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产业集聚集群特色发展更加鲜明,基本形成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群狼之势”和“万马奔腾”局面,民营经济示范城市主要指标居于同类城市前列,初步成为我国长江以北地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新标杆。
同时,《规划》提出,到2025年,青岛市实有民营市场主体将达到260万户、民营企业总量突破100万户、民营经济增加值占比达到50%以上、民营经济税收占比和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比稳定在50%以上、民营经济吸纳就业占比稳定在80%以上等系列引领性基数目标。在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方面,充分借鉴成都、温州、宁波等地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先思路和成功经验,结合青岛市行业产业实际,创新工作打法,围绕固根基,研究部署一批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
青岛市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做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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