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以绩效评价为引领 走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新路径
鲁网10月20日讯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进而节约财政资金,一直是财政部门的重大研究课题。以《菏泽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为标志,实现了菏泽市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方法“零的突破”,创新了资产评价范式,探索谋划了国有资产管理新路径。
2020年7月,《菏泽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实施。《办法》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资产配置和政府采购审批相结合,直接倒逼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形成了“配置有标准,占有必使用,使用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控局面。《办法》详细构建了以单位自评和财政局复评的资产绩效评价实务体系,单位自评后撰写自评报告交于菏泽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菏泽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建立评估小组进行评估,根据自评材料、现场复核及专家评审情况,确定评价结果,最后由菏泽市财政局对结果进行通报。评价结果将作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资产配置预算、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和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杨永明
新闻关键词:菏泽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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