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股速递|10名股东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滨化股份无实控人

2020-07-03 17:5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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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3日讯(记者 徐英淦 实习记者 徐文轩)今天记者获悉,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化股份.601678.SH)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张忠正通知,经协商,张忠正、石秦岭、杜秋敏、初照圣、李德敏、王黎明、金建全、赵红星、王树华、刘维群(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于6月30日签署了《关于〈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解除协议》,其一致行动关系于《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据公告显示,上述10名一致行动人于2007年9月28日共同签署《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持有滨化股份股份期间,在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时,均投一致票,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须对该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的投票种类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按协商结果投票。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张忠正有最终决定权,其余一致行动人须按张忠正的选择进行投票。 

  滨化股份独立董事表示,目前滨化股份股权较为分散,尚未发现股东之间存在未经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不存在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以及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现有单一股东目前不能通过实际支配股份表决权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此外,滨化股份现有单一股东目前依其可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不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滨化股份亦不存在管理层控制、多个股东共同控制或管理层和股东共同控制的情况。 

  因此,滨化股份本次股东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会导致滨化股份的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导致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动,不会对滨化股份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滨化股份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滨化股份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据企查查资料显示,滨化股份始建于1998年,2010年2月23日上市,是全国最大的环氧丙烷及油田助剂供应商、国内最大的三氯乙烯供应商和重要的烧碱产品生产商,是我国最早生产油田助剂的厂商之一。现为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国PO/PG行业协会会员、全国表面活性剂协作组理事会会员,在业内享有良好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责任编辑:黄钰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