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财经·鲁股速递】中国重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
鲁网·泰山财经12月8日讯(记者 徐文轩)12月8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000951.SZ)发布公告称,中国重汽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公告显示,2020年12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中国重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中国重汽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据悉,中国重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68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高性能桥壳自动化智能生产线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募资金额项目分配)
据悉,中国重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中国重汽表示在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重汽.03808.HK)直接持有中国重汽4.27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3.7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68亿股(含本数), 按该发行规模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至 51.0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中国重汽控制权发生变化。
鲁网·泰山财经记者梳理发现,9月26日中国重汽《发布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宣布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8亿股(含本数)A 股股票;10月13日中国重汽公告称已于10月10日获得获得山东省国资委批复,公告显示山东省国资委同意中国重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8亿股(含本数)A 股股票的方案;中国重汽于10月20日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已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11月4日中国重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中国证监会对其提交的《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主板和中小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中国重汽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中国重汽于11月14日提交反馈意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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