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287个单位转企改制

2014-07-01 09:02: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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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开始实施。6月30日,记者从山东省人社厅获悉,山东省正在研究制定竞聘上岗、考核、培训、奖励、申诉、交流、退休、人事监管等单项配套规章,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以该《条例》为核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

  全省已有6.1万个事业单位

  实行人员聘用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此举意味着全国3000余万事业单位员工将告别“终身制”的铁饭碗,实行聘用合同制。省人社厅人士表示,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最大的转变,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竞争、激励约束、权益保障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将进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据悉,自2002年以来,山东省先后制定出台了《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主要内容、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作了统一规范。各级各部门按照省里的部署,研究制定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了单位与受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实现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目前,共有6.1万个事业单位实行了人员聘用制度,占事业单位总数的95.3%;已聘用191.8万人,占应实施总人数的95%。

  全省累计转企改制单位1287个

  转企人员22000名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面,自2007年以来,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山东省所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初步建立起了组织有序、分工明确、程序严格、监督有力的招聘工作机制,实现了公开招聘制度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事业单位共公开招聘26万人,占新进人员总数的95%以上。

  在做好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方面,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本着先易后难、分批实施的原则,成熟一个,推出实施一个。据统计,2004年以来,全省累计转企改制单位1287个,涉及人员34000名,其中,转为企业人员22000名。

  山东省已有部分地区

  展开养老金“并轨”探索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这一规定再一次引发养老金“并轨”改革话题。但是,“养老金并轨”怎么并?钱从哪里来?《条例》并没有给出可操作性的规定。

  目前山东省已经有部分地区在此方面展开了有效探索。早在1998年,淄博就出台了《淄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养老保险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合理负担,近年来参保人员的单位缴费比例也逐渐提高。孙晓琪(化名)是淄博市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员工,6月28日领到了当月工资条。初级职称的小孙目前的档案工资是1670元,个人按照3%缴纳养老保险,每个月从工资里扣掉50.1元,单位按38.5%为其缴纳643元。截至2014年5月底,12.2万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4.9万名退休人员已全部参加社保。

  记者从山东省人社厅获悉,山东省正在稳步推进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改革的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宋燕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