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6项举措 加快推进财政支出进度
为进一步督促加快支出进度,扎实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日前,山东省财政厅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通知》,从加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大力压减部门结余结转和盘活存量资金、建立国库调度款“点供”制度和奖励通报约谈制度等6个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继续加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对年初预算已经确定、尚未下达的项目,抓紧组织实施,加快资金支付,确保资金尽早发挥效益;对年中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尽快确定实施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分配下达,减少资金滞留。力争今年前11个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比2014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2015年底各市县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要控制在9%以内。
切实加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进度。力争2015年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结转规模比2014年压减20%以上。同时,严格执行政府性基金累计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规定,避免资金闲置沉淀。
努力压减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对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全面排查分析,加快当年部门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对年内难以形成支出的项目,及时调减预算。2015年底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要比2014年压减20%以上。
加大财政存量资金回收力度。对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和结余资金坚决予以收回。对结转不到两年但已经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资金,按照下达资金的财政级次予以收回。全面梳理分析年内暂不具备实施条件、预计将形成结转的项目资金,对预计年底将结转两年以上的,由同级财政予以收回;对预计年底结转不到两年但次年需继续使用的,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待项目具备实施条件时,由同级财政另行安排相关项目所需资金。对收回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方面,尽快形成实际支出。
建立国库调度款“点供”制度。对县(市、区)因国库存款紧张而影响结转项目正常执行的,市级采取“点供”方式定向超拨国库调度款,支持项目按进度完成。对市级(包括省直管县)国库存款紧张的,山东省财政将结合各市情况给予“点供”支持。
建立奖励及通报约谈制度。对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做得好的地区,省财政将给予奖励;对财政支出进度考核排名后3位的地区,对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孔进 严文达 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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