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季度向17市发放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3385万元

2016-05-11 09:09:00 来源:鲁中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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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第一季度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

  今日(10日),记者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获悉,2016年一季度,山东省向17市共发放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3385万元,其中淄博获574万元补偿,居全省第一。

  据了解,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6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4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山东省环保厅发布的各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环保厅对2016年第一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了清算。山东省共发放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3385万元,其中淄博获得的补偿金最多为574万元,济南获得的补偿金额为280万元,青岛获得的补偿金额为123万元。

  记者了解到,相对于2015年同期,一季度淄博PM2.5改善13微克/立方米,PM10改善14微克/立方米,SO2改善27微克/立方米,NO2改善4微克/立方米。(宋婷婷 张琦)

责任编辑:鲁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