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山东”品牌引领 山东1年侦办食品犯罪案2286起
山东省公安机关一年侦办食品犯罪案件2200余起,打掉“黑窝点”620个
记者昨日从山东省公安厅召开的打击食品犯罪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底,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食品犯罪案件228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253名,打掉“黑窝点”620个,打掉犯罪团伙98个,有效维护了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据介绍,一年来,山东省公安厅以食药打假“利剑行动”为主线,积极参与“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打击食品犯罪专项行动。针对慢性病患者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食用的保健食品存在的问题,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犯罪“利剑·Ⅰ号行动”,共侦破非法添加西地那非、格列苯脲、盐酸苯乙双胍等违禁药物成份的犯罪案件26起。根据食品犯罪的特点和特定类型食品可能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制售伪劣肉制品犯罪“利剑·Ⅱ号行动”,侦破用鸭肉冒充羊肉、用猪肉冒充牛肉、用马肉冒充驴肉等制售假劣肉制品犯罪案件14起,移交行政监管部门处罚19起。此外,在省食安办的统一协调下,省公安厅会同省食药监局等7部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侦办食品犯罪案件3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3人。为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羊肉违法犯罪行为,省公安厅会同省食药监局、省畜牧兽医局联合开展了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共侦办制售假劣羊肉及其制品案件3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
记者了解到,为营造打击食品犯罪的高压长效态势,省公安厅强化与行政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县级及乡镇、街道建立了实体性的公安、食药监“联勤联动办公室”,建立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协作机制,收效良好。自去年6月以来,省公安厅会同食品安全行政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600余次,行政监管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397起。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方面,一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接到群众举报食品犯罪或提供犯罪线索1500余条,据此破获各类食品犯罪案件680余起,有效推动了社会共治。(记者 樊思思 见习记者 房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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