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2018年以来审结涉外商事案件1891件

2021-07-22 17:1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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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泰山财经7月22日讯(记者 韩黟瞳)7月22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四庭庭长张传毅通报了全省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省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康靖发布山东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以及国际贸易活动法律风险提示。 

  张传毅介绍,自2018年1月至2021年6月,全省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1788件,审结1891件;受理一、二审海事案件12957件,审结15202件,其中:受理涉外海事案件687件,审结787件。 

  鲁网·泰山财经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最高法院发布《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后,青岛中院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引导冈比亚的原告在线提交立案材料,完成了全国首例跨境网上立案;同时,视频见证签署委托代理手续,省去了办理公证、认证、转递手续。 

  自2018年1月,全省法院依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对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全部实行归口审理,完成了国内、国外仲裁司法审查由“双轨制”向“并轨制”的转变,统一国内、国外仲裁司法审查程序,平等对待涉外、国内仲裁案件。自归口审理施行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795件。其中申请认可和执行港澳台仲裁裁决案件6件,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件25件,撤裁率为29%。 

  张传毅说,下一步,全省法院将以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便利中外当事人诉讼为出发点,深入实施精品战略,积极推进审判机制创新,不断提升网上诉讼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海洋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徐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