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校今后须设创新创业课 创业还能得奖学金

2016-08-02 08:2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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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高校今后须设创新创业课

  纳入学分管理,创业还能得奖学金 

    鲁网8月2日讯(山东商报记者 郑心茹)今年我省毕业生总量达56万人,位居全国前列。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诸多因素影响,毕业生就业难度增加,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日前,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从今年起各高校都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对在校大学生开发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 为深入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通知要求,从2016年起各高校都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对在校大学生开发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业指导及实训类课程;对已经开展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培训。高校实验室、实验设备等各类资源,原则上向在校大学生开放,为大学生提供培训实训等服务。要通过学校自设、校外合作、风险投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各高校应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创新创业表现突出的学生。通知还明确,各高校要通过合作、转让、许可等方式,向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有限转移科技成果。 为打通校地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渠道,通知提出,各地要把本地范围内驻地高校在校大学生列入就业创业帮扶范围,将落实在校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列入2016年度工作重点,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等,按规定为其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贴息,鼓励其进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省里将每年评估认定10家左右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并予以资金奖补。
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