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鼓励境外机构中长期投资银行间债市
鲁网11月10日讯 9日,央行发布《境外商业类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流程》。央行鼓励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中长期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并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实施宏观审慎管理。
业务流程明确,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投资规模,没有投资额度限制。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汇入的本金既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资金如需汇出,可以人民币汇出,也可在境内兑换为外币后汇出,汇出的资金币种结构应保持与汇入时的本外币比例基本一致。
业务流程称,目前,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所获利息收入和转让价差在营改增试点期间均免征增值税;对其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对转让价差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王雅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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