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股速递|恒邦股份二股东身陷多重法律纠纷!所持7434.67万股份遭冻结

2020-08-10 17:2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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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10日讯(记者 陈心如 实习记者 吴奕萱)今日,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恒邦股份.002237.SZ)发布公告称: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所持有的恒邦股份100%股份被法院冻结,累计冻结股份共7434.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8.17%。除此之外,恒邦集团曾于5月11日被银行冻结5116万元,用于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诉前财产保全。

   

  公开资料显示,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为恒邦股份二股东。而恒邦股份在本次公告中透露,因恒邦集团并非其公司第一大股东,亦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恒邦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鲁网·泰山财经记者梳理发现,本次股份被冻结的恒邦股份今年上半年可谓是“叫苦连连”,5月1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其中明确指出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曾于2020年3月27日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冻结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车轼银行存款人民币5116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以资信提供担保。

  经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裁定后,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冻结被申请人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车轼银行存款人民币5116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2020年4月1日,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1000万人民币股权遭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日期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另外,开庭信息显示,目前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开庭在审案件共4起,主要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股权转让纠纷。

   

  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遇到的问题不仅是财产上的亏损,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今年2月24日,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被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60621545。

   

  本次公告披露后,截至今日午间,恒邦股份每股跌幅6.79%,报17.57元每股,成交额5.78亿,换手率3.58%,恒邦股份介绍说将持续关注恒邦集团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后续进展,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责任编辑:徐英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