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股速递|实控人拟变更!潍坊市国资委将重掌山东海化

2020-08-13 14:2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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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13日讯(记者 徐英淦 实习记者 于雅雯)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化.000822.SZ)12日晚间发布易主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化集团”)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海炼化”)与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潍坊市国资委”)、 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盐集团”)三方于12日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协议约定,中海炼化将其持有的海化集团74.5286%股权全部无偿划出,其中无偿划转给潍坊市国资委44.5286%,无偿划转给中盐集团30%。

  实控人将变为潍坊市国资委

  山东海化表示,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中海炼化不再持有海化集团股权,山东海化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潍坊市国资委。除此,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海化集团,不涉及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化。

  根据公告,股权划转前,海化集团持有山东海化40.34%股权;中海炼化为海化集团控股股东持有74.53% 股权;潍坊市国资委持有海化集团10.48% 股权。

   

  股权划转后,海化集团持有山东海化40.34%股权,潍坊市国资委持有海化集团55.01%股权,变为山东海化实控人;中盐集团持有海化集团30%股权。

   

  12年前曾执掌山东海化

  鲁网·泰山财经记者梳理发现,潍坊市国资委曾是山东海化的实控人。

  2008年9月3日,山东海化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潍坊市国资委与中海炼化(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潍坊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的51%海化集团股权无偿划转给中海炼化。

  2009年4月2日,山东海化称,国资委同意将潍坊市国资委持有的其51%的国有股权自2008年7月1日起无偿划转给中海炼化。自此,中海炼化因控股海化集团而间接控股山东海化,同时也意味着山东海化正式加入中国海油大家庭。

  与控股股东之间或存同业竞争

  企查查显示,山东海化成立于1998年,法定代表人是王永志,是中国最大的纯碱、氯化钙生产企业,成功开发出以纯碱为主导产品核心,以溴素、叁聚氰胺、氯化钙、硝酸钠、亚硝酸钠等主要产品为辅助,由碱系列、溴系列、苦卤化工、精细化工等产品构成的产品系列,广泛应用于玻璃制造、医药、冶金、建筑材料等领域。

  另一战略投资者中盐集团是我国盐行业龙头企业,原名中国盐业总公司,创立于1950年,现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国有大型企业。主要承担两大任务:一是履行中央企业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作为全国食盐生产经营主体,确保国家合格碘盐供应。

  据悉,中盐集团旗下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盐化工.600328.SH)也有与山东海化一样的纯碱业务。本次股权划转或导致两家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责任编辑:韩黟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