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年前启动 潍坊市出台整合实施方案

2015-11-12 16:51:00 来源:潍坊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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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项重大改革任务和系统工程。11月9日,记者从山东省潍坊市编办了解到,潍坊市出台了《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实施方案》,推进尽快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

  职责整合 国土部门指导监督

  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后,登记机构为国土部门。潍坊市将市直有关部门和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峡山区承担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负责市和市辖四区及峡山区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并对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高新区、滨海区、综合保税区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仍由各开发区承担,统一整合到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机构。

  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市国土资源局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和峡山分局做好辖区内涉及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峡山区房产、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单位),履行涉及不动产登记相关职责。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在过渡期内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峡山区农业主管部门仍承担原有登记职责,并接受市农业局的指导。高新区、滨海区、综合保税区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国土资源、住建等相关机构职责分工参照市级执行。

  部门设置 组建登记经办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增设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负责市和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峡山区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并对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高新区、滨海区、综合保税区明确国土资源分局内部机构承担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

  潍坊市将整合市级和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峡山区的不动产登记经办职责,组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市和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峡山区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工作。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奎文分中心、潍城分中心、坊子分中心、寒亭分中心和峡山分中心,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分支机构。

  高新区、滨海区、综合保税区整合现有不动产登记经办职责,设不动产登记中心(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分中心牌),隶属各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

  时间节点 下月底前全面运转

  为保证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潍坊市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职责统一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严禁随意拆分,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充分利用现有政务服务平台和房产交易大厅,设置不动产登记业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各基层国土资源所的网点作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加快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社会依法查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前的各类不动产登记证书继续有效。

  潍坊市明确了时间节点,要求11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组建工作,12月底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运转,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责任编辑:殷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