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商局发布2016“双十一”消费警示
2016“双十一”将至,“双十一”的粉丝们早已按耐不住激动将购物车加满了;各大电商也纷纷开始造势,推出了多种促销活动来吸引消费者下单。但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给消费者带来实惠的同时,也存在退换货困难、商品与宣传不符、延迟发货、快递超期,以及消费欺诈等问题。对此,11月3日下午,山东省工商局在2016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约谈会发布了 “双十一”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约谈会上,山东省工商局相关领导提出,广大消费者要坚持理性消费,根据自己需求选购商品,谨防低价陷阱;要谨慎选择海淘、代购,防止上当受骗。
此外,消费者要注重保留购物相关证据,注意了解商家制定的打折规则、红包使用规则、退换货规则;看清法律字眼,弄清契约概念。同时,消费者要善于依法依规维权,收到商品后,应在第一时间查看商品是否与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一致,有无损坏或其他问题。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向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者拨打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或商家所在地的12315电话、12345电话进行投诉,必要时可将保存的证据形成材料,寄送给相关监管部门。(见习记者 杜典)
责任编辑: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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