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在企业建立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
□记者 张春晓 通讯员 戴兴召 报道
本报讯 记者近日采访获悉,从明年起,全省将建立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并将这项工作作为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综合性评先树优的必备条件。
根据省总工会、省工商联联合出台的意见,我省将在企业中建立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协商内容主要包括涉及职工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现实困难和问题;职工对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企业行政认为有必要向工会、职工通报说明的企业有关情况等。
关于协商人员,《意见》明确,企业工会负责人、企业行政负责人、职工代表应参加会议。同时,根据协商议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协商会议由企业工会负责人主持,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重大特殊事项应随时协商。
责任编辑: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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