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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高层齐发声 金融业将迎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2019-05-28 10:15: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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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在以“金融供给侧改革与开放”为主题的2019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多位金融监管高层针对金融业对外开放作出最新表态。根据监管层释放的信号,下一步,金融业将对标高水平开放的要求,过渡到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现系统性、制度性的开放。据透露,在确保已出台的各项措施落地实施的同时,监管层将积极研究新的开放举措。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持续推进,一系列开放举措陆续落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书面致辞表示,金融业开放是大势所趋,不会停顿,更不会倒退。2018年,我国宣布了15条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措施,今年5月份又宣布了12条新的对外开放措施,目前正陆续落地实施,效果良好。

  央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目前绝大多数措施已经落地,在持股比例、新机构设立、业务范围拓展、金融市场开放、银行卡清算、非银行支付、信用评级等领域取得了丰硕的开放成果,获得了国内外的积极评价。

  未来,我国金融业仍有巨大开放空间。郭树清书面致辞指出,目前外资占中国A股市场的比重只有2%,占中国债券市场的比重也只有2.9%,外资银行资产占全部商业银行的比重为1.6%,外资保险公司占比为5.8%,都还有很大提升的空间。中国欢迎那些拥有良好市场声誉和信用记录,在风险管控、信用评级、消费金融、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方面具有特色和专长的外资机构进入中国,丰富市场主体,创新金融产品,激发市场活力。

  陈雨露表示,下一步,将对标高水平开放的要求,继续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是我国的自主选择,有利于引入更高水平的金融服务,可以在更高的层次上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外部竞争促进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和提高全球竞争能力。”陈雨露称。

  央行最新发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出,下一步,中国金融业开放将继续遵循三条原则:一是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原则;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将与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三是在开放的同时重视防范金融风险,使金融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度相匹配。

  具体措施而言,陈雨露表示,一是继续推动全方位的金融业对外开放,确保各项措施落地实施,积极研究新的开放举措。二是转变开放理念,过渡到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也就是说要实现系统性的制度性的开放。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四是将扩大开放与加强监管密切配合,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他表示,欢迎外资金融机构和境外投资者积极参与中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进程,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潜在风险也需警惕。郭树清书面致辞表示,扩大金融开放的同时,金融风险的传染性和复杂性也会增大。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来说,防控好金融风险特别重要。要特别警惕境外资金的大进大出和“热钱”炒作,坚决避免出现房地产和金融资产的过度泡沫。

  央行行长易纲此前也表示,扩大金融开放也意味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主要集中在四方面。一是充分发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把握各领域出台政策的力度和节奏,形成政策合力。二是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三是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四是健全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机制。

  

责任编辑:王雅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