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新规:办小微企业最高可获30万贴息贷款

2015-10-19 08:37:00 来源:威海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想创业或正在创业的小伙伴,快捂好小心脏,好消息来了!

  一次性创业补贴提至5000元,然后还有更让你激动的

  创办小微企业最高可获30万贴息贷款

  又一拨创业福利来啦!10月16日,记者从山东省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即日起,威海对创业政策进行优化调整。除了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以及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均有所调整外,更让人激动的是,若创办小微企业且符合政策规定,创业者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只要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这笔贷款将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

  一次性创业补贴提至5000元

  就业转失业人员、大学生是创业的重要群体,带动和引导他们创业,需要实打实的政策力度。

  新规指出,对2014年6月17日后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户籍就业转失业人员、大学生,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而此前,这项补贴的标准为1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大学生指的是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驻威高校在校大学生,无户籍要求。”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一次性创业补贴提高了,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也有变化。在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方面,对于2014年6月17日以后注册营业执照、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本市户籍的大龄失业人员(失业年度女性年满35周岁、男性年满45周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残疾人员、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及大学生,在所租赁固定场地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给予企业1万元、个体工商户5000元的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

  而在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方面,2013年10月1日后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满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按月向职工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工资报酬的,可按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的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贷30万元

  这段时间,市民小雨忙得不可开交。毕业2年后,她从单位辞职。前段时间,小雨从别人手里接过一个店面,想要自主创业。项目确定好了,有一个大问题却困住了她。“我大致上算了算,要做起来,上一些设备,前前后后的花费大概需要20多万元。但我现在手里没攒下钱,父母给的加上四处借的钱,才10多万元。”小雨说,创业资金缺口正困扰着她。

  如今,随着新规的实施,小雨的这种困扰有了解决的好办法。

  新规规定,对于创办小微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类符合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30万元。且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

  “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或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于正常经营之日起,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市区范围内注册的个体或企业创业者也可以到威海市创业服务大厅办理申请手续。

  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人员也能享红利

  有人也许要问,这些创业优惠政策是不是只针对威海市户籍的人员?答案当然是“不”。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规规定,对于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威海城镇常住人员,按规定在常住地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取得《就业创业证》的,可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的以上各类创业扶持政策。

  另据了解,新规已在威海全面实施,原有关文件同时废止。

  政策解读

  各类创业补贴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和创业单位申请创业补贴,可于正常经营一年后的次月起,按要求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补贴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材料需加盖公章:

  1、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

  (1)《营业执照(副本)》;

  (2)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驻威高校在校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3)身份证;

  (4)《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

  (1)《营业执照(副本)》;

  (2)经营场地《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所要求证明材料;

  (3)经营场地租赁或承包合同;

  (4)户口簿或居住证(大学生不需提供)、身份证;

  (5)大龄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低保人员提供《山东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被征地农民及返乡农民工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应证明;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驻威高校在校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6)《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申请表》。

  3、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1)《营业执照(副本)》;

  (2)招用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3)工资发放表;

  (4)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连续缴纳4个月以上);

  (5)《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表》、《申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人员花名册》。

  以上各类附件可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wh.lss.gov.cn/)自行下载使用。孙志威

  微播报

  自2015年10月8日起,市人社局创业服务窗口从市人力资源市场搬迁至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创业服务大厅181号窗口。地址:高区文化中路86号;电话:5897658。

责任编辑:刘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