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有林场改革提速 分类化解15.4亿元债务

2016-03-23 08:42:00 来源:新华社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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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济南3月22日专电(魏圣曜 毕璐健)记者22日从山东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政府正式印发《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将通过多种途径分类化解15.4亿元的历史债务。

  山东省林业厅副厅长亓文辉说,目前山东省的林业改革面临着国有林场性质定位不准、管理体制不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债务负担沉重等一系列问题,“尤其是沉重的债务负担使国有林场举步维艰,严重制约着国有林场的健康发展,加快改革是解决问题的必然选择”。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底,山东国有林场负债总额达15.4亿元。其中,拖欠职工工资4.6亿元、社会保险费0.52亿元、住房公积金0.524亿元,造林、营林、护林等债务9.73亿元。

  山东省林业厅厅长刘均刚说,对拖欠的工资,将按照隶属关系由政府根据林场改革前性质等因素,分类研究解决;中央财政安排的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分离林场办公室社会职能等问题;省级财政资金统筹解决国有林场改革成本问题。

  山东还将积极化解国有林场所欠金融债务。其中,正常类金融债务到期后依法予以清偿;对于国有林场因营造公益林产生的不良金融债务,待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具体政策后妥善进行化解;其他不良金融债务,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偿还的,经审核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贷款展期”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符合呆账核销条件的,按规定予以核销。

  数据显示,山东现有155处国有林场,职工12984人,近5年国有林场职工年人均工资仅3.56万元左右。截至去年底,山东已有123处国有林场定性为事业单位,全省各级财政投入3.56亿元。(完)

责任编辑: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