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贷款 宁津农村商业银行被罚90万
鲁网1月31日讯 今天,记者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中国银监会山东局)获悉,近日中国银监会德州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则处罚公告,山东宁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津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发放贷款,被罚90万元。
公告显示,宁津农商行违规发放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监会德州监管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九十万元的处罚决定。
宁津农村商业银行位于山东省德州市,2016年5月4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6.1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方化臣。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等相关业务。(鲁网记者 报道)
责任编辑:季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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